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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考舞蹈加分政策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2-14 16:33:41 | 学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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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青海高考舞蹈加分政策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15青海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校 本 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第五条 海南校区(民族师范学院):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
第六条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西路20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类考生须专业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省招委会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 对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对报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因生源不足,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971-6318787 传 真:0971-6307627
3. 网 址:
4. E_Mail:zsb1@qhnu.edu.cn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青海高考舞蹈加分政策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城区40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6.45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89万册,电子图书214万册。

第三条 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市化主战场,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并列第一获批“湖南省2020-2023年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 现有专任教师1115人,正高级职称134人,博士335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6人(次)。

第六条 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设有城建类、信息制造类、管理与文化服务类和基础类等四大类学科专业群,13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为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和音乐学等13个专业是湖南省“双一流”本科专业。

第七条 学校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与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嘉峪关市、长沙高新区、祁阳县等10余个政府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等40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第九条 学校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智慧城市研究院等4家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在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独一无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年产值达2.2亿元。

第十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由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项目评估;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 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9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英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等48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相关规定,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原则上不超过102%。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数、外权重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录取原则分别为:

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五个专业,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高考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积极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2020年英语、商务英语按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按材料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六年制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纪律

第三十二条 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

第七章 奖、贷、助学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特等奖学金为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元/年。此外,特别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给予特困补助,补助标准按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八条 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第八章 其他规定与优惠政策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转专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 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0737-6110025(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 址: www.hncu.net

广东2022年春季高考填报指南

学涂社(https://www.cjq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广东2022年春季高考填报指南的相关内容。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广东的春季高考已经结束了,那么相信很多小伙伴想知道春季高考填报指南以及填报事时间吧。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2022年春季高考填报指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广东2022年春季高考填报指南

2022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月10日15:00至14日15:00,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招生”或“3+证书考试”中的一类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 教育 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10692315731等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广东春季高考志愿填报 热点 问答

问1:哪些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

答: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2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或“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可以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报考“3+证书考试”的考生还须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

问2: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如何安排?

答:2022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段为3月10日15:00至14日15:00期间,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春季高考志愿填报,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志愿填报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10692315731等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问3:“依学考成绩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何安排?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2个类别,其中音乐类统考分音乐类(音乐学)、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三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依学考成绩招生”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问4:“依学考成绩招生”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志愿能否兼报?

答: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问5:“3+证书考试”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何安排?

答:“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同时填报志愿。

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职(专科)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退役军人批次、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 毕业 生(含青海藏区生源)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证书考试”具体招生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问6:“依学考成绩招生”艺体类考生总分是如何合成的?

答:艺体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问7:“依学考成绩招生”考生成绩如何进行排序?

答: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如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问8:“依学考成绩招生”如何进行投档?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

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 分数线 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问9:“3+证书考试” 统一 文化 科目考试合成总分如何排序?

答: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问10:“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如何投档?

答: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 方法 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问11:“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如何投档?

答:专科中职生、退役军人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军人批次投档录取。

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问12:“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职业技能测试如何安排?

答: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问13:考生填报志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专科层次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考生填报志愿要参考往年各院校录取投档排位和招生计划变化情况,同时要熟悉政策,合理定位、科学填报,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一是要参考往年各院校的招生情况来判断院校的冷热程度,以此作为填报志愿参考。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开发了“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免费提供近三年春季高考录取数据供考生参考,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另行公布。二是要充分了解相关类型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和顺序,以及各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等信息。三是要结合自身情况,了解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体检条件等特殊要求,避免因报考专业条件不符而退档。四是要科学合理填报,有效规避风险。考生要根据成绩及排位,结合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形成合理的梯度,既要避免“高分低就”,又要有效规避落选风险。五是专业志愿要“冷热”搭配,留有余地。从院校录取情况看,进档考生中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很可能会出现“拥堵”。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专业的“冷热”搭配。为增加被录取的机会,可填“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如果考生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更大,如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退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层次和专业报考热度,既要有成绩可以达到的最高水平的院校和最合适的专业,也要有自己成绩能够达到并保证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做到报考“热门”和“冷门”院校及专业相结合。

问14:如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答: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

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14日15:00-17: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问15: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确认后可再进行修改吗?

答:在规定时间内(3月10日15:00至14日15: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问16:今年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录取最低分数线是多少?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如何?

答: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2〕1号),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依学考、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17号)。考生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为,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为gdsksy。

问17:考生在被春季高考各招生类型录取后是否还可以再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答: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

问18: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如本次未被录取,春季高考还有其他升学机会?

答:“依学考成绩招生” “3+证书考试”投档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查询是否被录取。若未被录取,考生可报考部分高职院校开展的高职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高职自主招生“学考+网测”“学考+校测”“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4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中职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高职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现代学徒制”“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4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

问19:考生如忘记了高考报名时的登录密码或更换了手机号该如何处理?

答:如考生忘记高考报名时的登录密码,可以在高考报名系统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通过报名时绑定的手机重置密码。考生如需更换高考报名时的手机号码,可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忘记密码且遗失原绑定手机的,可联系高考报名所在的地市招生办公室重置密码。

广东春季高考录取办法

“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0〕43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退役军人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先中职生批次、后退役军人批次进行。

“3+证书”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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